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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7-22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吳瑕
  信息時報訊(記者 吳瑕)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《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(下稱《辦法》)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《辦法》規定,今後建築施工企業在開工前,應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%,一次性存入施工企業保證金專用賬戶。
  據瞭解,目前廣州有超過3000多個建築施工工地、逾35萬名工人,廣州每年的欠薪案中,建築行業案件幾乎占據半壁江山。為防止建築行業欠薪現象,廣州從2009年起建立了建築行業的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。
  上述《辦法》規定,建築施工企業辦理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》前,需要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%,特級、一級施工企業不超過200萬元,二級施工企業不超過150萬元,三級施工企業不超過50萬元;不低於10萬元,一次性提取資金存入企業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。一旦發生建築施工企業因不可抗力造成資金周轉困難,一時無力支付工人工資;工程項目承建過程中或全部停工、竣工,尚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等情形,工資保證金即可被提取。
    (原標題:建築企業項目開工前需預存工資保證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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